西北民族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1-01-26 18:14:38西北民族大学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1950年8月成立时为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
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人。学校现有56个民族在校生21000余人。
学校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56个本科专业、31个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博士点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个学科门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格萨尔学、民俗学和宗教学为甘肃省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藏、蒙古)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90余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21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5人;全国“千百万人才工程”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选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甘肃省“333”人才工程人选11人,“555”人才工程人选6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甘肃省教学名师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5人,获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的教师45人,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学校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学院等25个学院、4个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11个院所合一的研究机构和实验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建有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个省级工程中心,1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深入推进以学分制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推进课程建设特别是精品课程建设,重视和支持教学改革研究。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1项,国家教改项目6项,省级精品课程21 门。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51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50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788项,其中“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0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子项目3项,国务院其它部门的科研项目166项,地方政府科研项目240项;出版专著538部,发表论文 7230篇,被SCI、EI、ISTP等收录412篇。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290余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是ULICH’S国际期刊指南刊物,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 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法、德、俄、日本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成功举办了八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先后聘请了21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外教和近440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430多名留学生。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对学校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朱德、董必武、彭德怀、陈毅、邓小平、李维汉、习仲勋、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李铁映、费孝通、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领导同志都曾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给各民族师生员工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西北民族大学是目前全国综合性大学中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十分突出的院校之一。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起步于1951年,以培养音乐表演、教育、创作人才为目标。现拥有我国当代著名作曲家尚德义教授,著名小提琴教育家、音乐学家李曙明教授、著名歌唱家邹淑珍教授等学科带头人。聘请琵琶大师刘德海、著名作曲家王西麟、陆在易、王世光、刘聪、楚兴元,著名的声乐教育家赵登营、栾峰,著名合唱艺术家黄培方等为兼职教授定期授课。学院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三个本科专业,音乐学硕士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讲师18人。在校研究生、本科生780余人。《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音乐学》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我学术论文千余篇;出版文集《天人乐舞》、《乐舞论》、《中国艺术歌曲论》、《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学院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中国音乐美学学术年会”、“尚德义教授作品音乐会暨学术研讨会”、 “中国艺术歌曲研讨会”以及针对李曙明教授学说的“‘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专题笔会”等全国性学术活动。受国家民委委托先后组成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团出访西欧与非洲。学生合唱团获《首届中国室内合唱比赛》、《首届中国民歌合唱汇演》金奖。
咨询电话:0931-2938146 2938141
音乐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学任教,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音乐社会活动以及行政管理等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钢琴、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学、音乐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精通音乐表演理论,具备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音乐鉴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适合在歌剧院、歌舞团、文工团等各种文艺团体从事表演和创作;在高等院校、中专及各类中学任教;也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担任编辑、主持人;在有关单位或部门作音乐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等。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的前身为艺术系,成立于1978年。30多年来学院坚持 “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并重的原则,形成了教学门类齐全、科研实力较强、本科研究生教育并存,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美术人才基地。学院现有绘画、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艺术硕士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西北少数民族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 45人,其中三分之一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15 人,省级教学名师 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多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
咨询电话:0931-2928017
绘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绘画(中国画、油画)基础,良好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人文素质,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能力,能在文化艺术、教育、出版、管理等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