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2011-01-26 13:37:43贵州师范大学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省份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14、15日 2月16日
江苏 淮安市淮阴师院附中 2月12、13日 2月14日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 1月21、22日 1月23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1月18、19日 1月21日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2月12、13日 2月14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13、14日 2月15日
广西 南宁市第五中学 2月14、15日 2月16日
广西师范大学 2月18、19日 2月20日
山东 潍坊市招生考试院 2月19、20日 2月22日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 9、10日 2月12日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 2月24、25日 2月26日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市、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按各专业计划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贵州师范大学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