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高考理综化学科目考点解析说明
2011-01-14 09:50:29北方网
新的化学科高考方案调整的重点和前几年相比,是试卷中的题量和考点范围相对减小、取消选做题等。2011年广东省的化学科高考考试方式将有以下特点:首先,仍会保持相对稳定,既延续前几年高考原有的命题思路,也体现了高中化学课程改革的理念与新要求;其次,试题设计仍将力求按照新课程理念要求,以能力考查为基本出发点,立足基础知识,重点加强对重要化学知识、实验与探究能力的考查。
1. 考点分布比例有所调整
广东省新的高考方案在化学科考试说明中对考试内容的比例进行了调整。在2007年~2009年的化学科高考方案中,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化学实验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选考)各部分的考查比例为45∶18∶8∶22∶7。而在新的理科综合考试方案中,由于化学试题取消了选做题,不再考查“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的内容,其他各部分的比例相应有所增加,调整“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实验基础”四部分的比重为“40∶18∶20∶22”。针对考试内容比例的调整和理科综合卷中各科题量减少的需要,在2010年的高考理科综合化学试题中出现了以下几点变化:
(1)选择题,特别是单项选择题主要考查的是“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内容,试题基本都是容易和中等难度的。
(2)非选择题为四道题目,按内容来划分可分为有机题、信息题、实验题、探究题四种类型,分别考查有机化学基础知识、化学反应原理知识及应用、常见无机物性质及其应用(含实验基本操作)、实验探究能力四方面。
(3) 从各题的难度设置来看,实验与探究能力的考查难度、区分度相对其他内容要大一些,其比重同样也较大;其次是化学反应原理内容的考查是通过曲线图形的方式呈现,知识考查和提取、处理信息能力相结合,这种类型的试题也有一定难度;其他考查内容相应的试题难度则相对较小,比较容易做答正确。
2. 实验与探究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的考查所占分值最多
新课程考试大纲将化学学习能力的要求分为“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三个方面。并通过具体题目查考生这三方面的能力。
(1)实验与探究能力的考查。
关于实验探究能力的考查,一般将问题设计为要求考生能掌握科学探究的一般程序,能设计或评价实验方案,能运用观察、实验、调查、假说、建立模型、系统分析等方法对一些简单的科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能够理解实验的原理与方法,理解实验的操作技能原理,学会实验条件控制的方法,分析或预测实验现象,归纳或理解实验数据,分析综合或解释评价得出的有关结论。
(2)信息处理能力的考查。
关于获取和加工应用信息能力的具体要求为:能准确理解、提取文字、符号、图像(图表)、公式、模型等相关的信息;能鉴别和筛选试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正确建立新信息与已有知识的联系,用于解答问题;能从现实生活、生产实际或科学实验中获取有效信息,并进行初步加工、储存或应用。
(3)灵活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
对知识与技能的记忆、提取与应用能力的考查,则是基于化学主干知识,将学科内知识从多角度加以整合,考查考生知识与技能记忆的准确清晰程度、基础知识掌握的广阔性和全面性、对知识应用的思维灵活程度。
3. 知识考查以基础知识、常见物质性质为主
新课程化学高考虽要求命题时以能力立意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降低对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要求,而是将考查重点放在典型的化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上,进而考查考生对知识的灵活应用能力,这样做既减少知识掌握的范围与深度,又能够和化学学科学习能力考查相结合。
考查化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试题一方面体现出考点要求的基础性;另一方面试题将学科内知识从多角度综合,加大了知识的覆盖面,加大了试题的思维容量,结合对生产、生活和社会实际等内容,考查了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回忆、整合、推理、应用的思维过程。各试题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了解、识记、理解(掌握)、综合应用等不同层次;重点考查了物质反应类型、元素化合物重要性质、电解质溶液、原电池、元素周期表及元素周期律、化学平衡、氧化还原反应和有机化学等化学主干知识,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知识回忆与化学计算相结合,无机与有机相结合,考查考生思维的灵活性、广阔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