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海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1-01-05 09:56:29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一、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1、面试2、视唱3、练耳、乐理(笔试)4、专项
(1)音乐学专业
声乐方向:声乐(主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器乐(副项)考试要求自选乐曲一首,乐器不限。
器乐方向:器乐(主项)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器不限。声乐(副项)考试要求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
(2)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
器乐方向: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谱自备,乐器不限。
(二)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1、舞蹈基本功2、自选舞蹈片段(自带伴奏带)
3、即兴舞蹈表演
要求考生不化妆、不穿演出服,一律穿练功服参加考试。
(三)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肖像写生四开纸)
2、色彩(水粉静物写生四开纸)
3、速写(人物动态写生四开纸)
(四)民族工艺美术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限招艺术文藏汉双语考生.
1、唐卡临摹2、图案命题设计3、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科目
1、朗读自备文学作品2、朗读指定文学作品
3、即兴评述4、形象、语音和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