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12-08 10:33:20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精神,选拔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促进同济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2011年同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足球、田径、游泳、手球、健美操、羽毛球六个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共44名。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2010年12月8-14日按要求登录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信息表,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加盖推荐单位(学校)公章。
2.报名须备材料:报名时可用复印件,正式测试时必须带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
②比赛成绩册。
③比赛秩序册。
④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⑤身份证。
⑥单位推荐书(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荐书。
⑦二寸彩色照片5张。
3.考生将“同济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和报名须备材料于2010年12月21日前特快专递寄到同济大学体育部招生组收(上海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与地点:
2011年1月6日,同济大学体育部(上海四平路1239号)。
2.测试时间:
2011年1月7日,文化测试。
2011年1月8、9日,专项运动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
3.测试报名费:220元。
六、专项考核办法
1.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测试。所有测试项目,全程监控录像。
2.各专家组通过对考生专项运动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结果、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考生专项和综合评定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及文化课招考类型。
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布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各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凡被注明省统考未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学校将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八、文化课考试
体育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分为统考、学校单考。
1.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学校单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程序取得高考报名号,并参加同济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九、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十、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高水平测试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
十一、咨询电话
021-6598219913801648451(体育部,陈颐清老师),021-65983643(校招办)
备注:以上有关政策若与教育部2011年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要求不符,则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