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中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2010-11-29 16:42:31华中农业大学
三、资格审查
招生办公室和艺术教育中心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结合特长项目和证书等级,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核
学校将成立艺术特长生评审专家组,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证书等级的高低,结合考生代表作品,择优选拔确定艺术特长生备选生名单。
五、录取
学校将通过招生网公示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按下列情况录取:
1.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满足专业志愿。
2.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学校颁发校长特别奖,免除考生2年学费。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艺术特长生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82056。学校将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考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7-87286977 872820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0707 87395964
招生网址:http://zs.hza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zs.hzau.edu.cn/apply_online/
高考网整理了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的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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