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中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拔尖人才,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对农业科技具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
(4)热爱生命科学,立志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研究;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推荐;
(6)在文学、创作、体育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7)在文艺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其中:器乐类、舞蹈类须获得五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声乐类和播音主持类须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8)在科技发明上具有一定特长。高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2.招生范围: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吉林、辽宁、甘肃、西藏等27个省(市、自治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2011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报名。
3.提交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表》;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专利、作品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书面材料,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1年2月16日前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