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0年高招方案公布 C以下不能读二本
2010-04-08 13:28:34安徽商报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备受考生关注的我省2010年“高招方案”已经公布。今年,我省高考统考科目仍是“三门加一门”,即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同时,录取依据仍是统考科目成绩,并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去年一样,志愿填报时间仍是知道成绩后的6月27日起填报。
高考时间表
1、全国统考时间:6月7日举行,预计高考成绩仍在6月25日前后公布。
2、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6月27日~28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7月2日~4日。文理科高职(专科):7月27日~31日。
3、录取工作时间: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
考试
我省今年仍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
9科目我省自行命题
按照我省今年高招方案,统考模式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
我省今年仍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个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今年,我省高考全部科目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预计,高考成绩仍在6月25日前后公布。如对成绩有疑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8日查分查卷。
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所有批次均知分网上填志愿。
文理科志愿设置: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
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提前批本科院校分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艺体类:志愿设置:平行+征集
艺术类志愿设置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其中,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一个院校志愿。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志愿设置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录取
今年,我省高招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仍由省高招委划定,依据仍是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
◇录取依据
学业“C”以下不能读“二本”
录取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读二本以上院校;2009届及以前的高中毕业生,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纳入考生电子档案;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体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录取时可不设置等级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
◇投档比例
省属高校投档比例1:1
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确定投档比例,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如某校招100人,只投出105个以内的考生档案,降低考生被退档的风险),三本、高职(专科)院校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预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预投档是为了让高校了解本校的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特殊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方法各异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分设2个院校代码,分别进行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拟录名单,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自主选拔录取在提前批次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降分投档
生源不足最大降80分投档
如果线上生源不足,将降分投档。
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政策性降分投档比例均按1:1执行。
◇退档
高校不得擅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对于达到院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对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须详细注明,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在皖招生高校应平等对待各志愿的考生。这意味着,高校不能以所谓的优先录取“平行第一志愿”考生等,诱导考生报考。
同时,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武静、王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