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0年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0-02-02 17:32:22广州大学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省和广州市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于1958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教育部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学校座落在国内一流大学园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演艺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等。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000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100人;有2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及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4个专业学位点;设25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41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895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899人,博、硕士生导师359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及数百名省市优秀专家、优秀留学归国学者。
音乐舞蹈学院目前在编专业教师4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教授6人,副教授20人,讲师12人。2005年3月广州芭蕾舞团和广州歌舞团划归广州大学后,一大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音乐和舞蹈专才参与到学院的教学与实践环节中,其中5名一级演员、10名二级演员正式受聘为音乐舞蹈学院教师。2010 年开始招收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学院教师、学生300余人次分别获得全国、省、市音乐、表演等奖项。学院以“立足广州,面向省内外,办一流艺术院校”为宗旨,2010年面向全国共19个省区招收音乐学专业和舞蹈编导专业考生,招生层次为普通本科生。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区域
招 生 省 份 |
招 收 专 业 及 方 向 |
计划 |
报名、考试地点 |
说 明 |
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安徽、贵州、内蒙古、河北、甘肃、云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山西 |
音乐学(含声乐、器乐、钢琴、作曲) |
22 |
广州大学 |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取得术科专业合格证人数成绩,按比例分配。 |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教师教育) |
15 |
|||
广东 |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教师教育) |
15 |
广州大学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外省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如该省艺术类考试科类不分文理,则对应省份的招生不分文理)
3.考生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省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凭音乐类院校单考准考证报名)。
4.专业特殊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标准。
5.广东考生报考舞蹈编导须参加我校单考;音乐学专业面向广东的招生采用省统考术科成绩。
三、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月10日至2010年3月4日登陆http://zj.gzhu.edu.cn进行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确认事项
1.考生必须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否则网上预报名无效。
2.时间:2010年3月6日至7日。
3.地点:广州大学文俊西楼104室。
4.交验材料:
(1)艺术类统考准考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正本、交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证件照三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
(3)考生可根据自身的艺术专业特长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科目
专 业 |
考 试 内 容 |
备 注 |
音乐学(含声乐、器乐、钢琴、作曲) |
初试: |
由考生提供考试曲目两首,现场由主考抽考一首;钢琴与器乐考生另须加试练习曲一首;考作曲专业者加试作曲笔试(和声、作曲)、钢琴。 |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教师教育方向) |
初试: |
(1)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功测试、剧目表演一律穿舞蹈练功服。 |
五、考试地点、时间
1.考试时间:初试为2010年3月8日,复试为2010年3月9日。
2.考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演艺中心。
六、成绩公布及录取方式
1.初试结束第二天在考试现场张榜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名单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2.术科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
3.术科合格证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并将术科合格证邮寄给考生本人;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4.凡术科总成绩【分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钢琴、作曲)、舞蹈编导三个方向统计】进入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他入围考生,将按文化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40%,术科成绩占60%合成总分后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时在文化分相差15分之内相应参考政治表现、形象、特长、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因素录取。
七、收费标准
1.考试报名费:初试125元/人、复试125元/人。
2.学费为10000元/年。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应讲诚信,不能弄虚作假。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住宿费自理。考生如需住宿可提前联系广大商务酒店((020-39360988)或B1广大公寓招待所(020-39366531)。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生办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网址:http://zj.gzhu.edu.cn E-mail:zhaosb@gz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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