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吉林省)
2010-01-29 10:18:48北华大学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前身四所院校均有半个世纪以上的办学历史。北华大学2004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重点大学,2006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秉承悠久的办学传统,依托雄厚的综合性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多学科艺术教育实力,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美术类专业办学实力雄厚,具有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省内高校最大的美术馆。音乐舞蹈类专业师资队伍优良,教学设施先进,拥有大型现代化音乐厅、音乐视听室、电脑音乐制作室、专业舞蹈教室和世界一流的“斯坦威”钢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办学条件优良,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文化底蕴培养,学生多次在国内高层次专业比赛中获奖。近几年来,学校艺术类生源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招生一志愿率达100%,一次性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0年,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8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吉林省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专业 项目 |
音乐学 (师范) |
音乐 表演 |
舞蹈学 |
美术学 (师范) |
艺术 设计 |
雕塑 |
绘画 |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招生计划(人) |
35 |
8 |
8 |
13 |
15 |
2 |
10 |
20 |
学费标准(元/年) |
6800 |
待定 |
6800 |
5900 |
5900 |
5900 |
5900 |
6800 |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调整分省计划。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报名
1.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校考。
2.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校考专业 |
报名时间 (2010年) |
考试时间 (2010年) |
报名、考试地点 |
有 关 要 求 |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1月5日 |
1月6日-8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 (音乐学院) |
考生须持《吉林省2010年高考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月8日 |
1月9日-11日 |
北华大学东校区 (教育技术中心) |
(二)考试科目
1、音乐学(总分200分)
①主科(满分100分)
声乐主科:演唱2首歌曲(中外不限)
器乐主科:演奏2首曲目(其中1首练习曲、1首乐曲,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加试(满分40分)
声乐主科:加试器乐,演奏1首练习曲或乐曲(中外不限)
器乐主科:加试声乐,演唱1首歌曲(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③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2、音乐表演(总分160分)
该专业设声乐表演和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依据自身特长任选其一参加相应专业考核。
声乐表演:①演唱3首歌曲(中外不限,满分100分)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器乐表演:①演奏3首曲目(其中1首练习曲、2首乐曲,中外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满分100分)②练耳、乐理笔试(满分60分)
3、舞蹈学(总分300分)
①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满分100分)
②自选舞蹈表演(配乐自备,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抽题,满分10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20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满分10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合格考生最多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0年3月底前,学校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 美术类专业,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实行,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