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01-28 13:45:27华中农业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项目及范围
1.招生计划:46人
2.招生项目:田径
3.招生范围:全国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
2.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且为球类或武术类任一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华中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报名申请表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
四、学校测试及入围考生名单公布
1.我校将组织审核报名者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并于2010年3月28日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严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1)测试时间:2010年4月3日。4月2日集中报到,报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件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2)测试项目:符合报名条件1、2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田径专项测试,符合报名条件3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田径测试和特长项目(球类或武术类)测试。
(3)测试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4)测试成绩要求:田径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公布的测试成绩标准;特长项目测试成绩优异的,其田径测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测试成绩标准。
3.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我校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择优选拔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0年4月10日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对田径和特长项目测试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学校与之签订相关协议。
五、录取
1.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的录取条件,我校方可录取。
2.对学校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且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学校组织文化单独考试,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20%。
3. 其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对田径和特长项目测试成绩特别优异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30%。
4.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2010年国家理科基地班除外的招生专业;其它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和文史类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是一项政策性强、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严肃纪律、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2.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监督工作。
3.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 编:430070
招办电话:027-87280707
招生网址:http://zs.hzau.edu.cn
E-mail:hnzs@mail.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