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0-01-21 13:33:10河北传媒学院
一、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传媒艺术特色鲜明,文、理、工、管兼容的应用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教育部备案的国标代码为:12784。原文化部副部长、中国文联党组书记高占祥为名誉院长,著名戏剧表演艺术家、教育家、研究生导师冉杰教授为首任院长。
原中央戏剧学院院长徐晓钟教授、原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主任梁伯龙教授、著名文学家徐光耀先生、著名表演艺术家李保田先生等一批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院开设本、专科38个专业。学院拥有一支人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和管理队伍,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由何宝通、钟林轩、孙东升、王福战、张从明、刘香春、何天龙、荆方等一批专家学者担任各系领导及学术带头人。
学院为学生深造搭建了极好的平台,有多种渠道满足不同学生的要求。河北电影制片厂(河北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等,是我院教学、实习与演出的重要基地,我院还在北京和河北分别注册成立了“北京精英伟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精英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将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舞台。
二、艺术类专业测试科目
专业名称 |
测试科目 |
表演 |
台词、声乐、形体、节奏测试、命题表演、综合素质 |
舞蹈编导 |
形象、基本功(软开度、技术技巧)、剧目、即兴(即兴模仿、音乐即兴、命题即兴) |
广播电视编导 |
面试(才艺展示、命题朗诵)笔试(影视文化常识、影视分析写作) |
摄影 |
面试(回答考官问题)、笔试(摄影理论基础、创作内容) |
表演(体育表演) |
面试(回答考官问题)、专业技术(操类、舞蹈类、武术类、体育类等自备一项)、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和知识面问答)、才艺展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自备作品、指定作品、即兴评述、才艺展示 |
音乐表演 |
形象、歌曲、视唱练耳、朗诵、才艺展示、基本理论(笔试) |
公共事业管理 |
面试(回答考官问题)、综合分析能力、案例分析(笔试) |
三、河北传媒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时间、专业安排表
省份
|
考点 |
考点名称 |
报名时间 |
测试时间 |
测试专业 |
河北 |
邯郸 |
邯郸市26中 |
1月1-2日 |
1月3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石家庄 |
河北传媒学院(南校区) |
1月5—7日 |
1月8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
邢台 |
邢台嘉艺艺术学校 |
1月8—9日 |
1月10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
唐山 |
唐山市艺术学校 |
1月8—9日 |
1月10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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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 |
文化艺术传媒学校 |
1月12—13日 |
1月14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
承德 |
承德实验中学 |
1月12—13日 |
1月14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
保定 |
保定学院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
石家庄 |
河北传媒学院(南校区) |
3月1—5日 |
3月6—7日 |
表演、表演(播音主持)、 |
|
吉林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8—9日 |
1月10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黑龙江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大学 |
1月12—13日 |
1月14—15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北京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山西 |
临汾 |
山西师范大学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舞蹈编导 |
山东 |
济南 |
山东济南商贸学校 |
2月28—3月1日 |
3月2—3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安徽 |
合肥 |
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
1月19—20日 |
1月21—22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舞蹈编导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6—7日 |
1月8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江苏 |
南京 |
南京师范大学 |
2月3—4日 |
2月5—6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 |
天津 |
天津 |
天津市72中 |
1月25—26日 |
1月27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表演(体育表演) |
辽宁 |
沈阳 |
辽宁大学 |
2月1—2日 |
2月3—4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河南 |
郑州 |
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 |
2月5—6日 |
2月7—8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浙江 |
杭州 |
杭州大学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江西 |
赣州 |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3月22-23日 |
3月24日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表演(体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备注:1、山东、黑龙江、安徽三个省份的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四个测试专业进行复试;
2、上述三个省份的考生不能在其他考点报考,其他省份的考生也不能在上述省份报考;
3、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点、时间均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考点、时间为准。
四、报名须知
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在我院列有招生计划和专业测试考点省(市)范围内的考生。
2、报名者需交验材料:
(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检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2)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身份证明;
(3)报名表、准考证(现场填写,艺术类报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考生号。
3、报名、测试费:
(1)初试150元、复试100元,如无初复试,只进行一试,报名费150元;
(2)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五、录取办法
1、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音乐、播音、舞蹈、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含河北)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编导、管理、摄影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专业和文化均折合成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我院没有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专业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各省份的相关政策执行;
4、取得我院本科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具有填报我院相关专科专业的资格。
六、专业成绩的通知与查询
2010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www.hebic.cn)查询成绩。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院寄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七、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层次 |
招生计划 |
所在校区 |
表演 |
艺文、艺理 |
本科 |
200 |
南校区 |
表演(播音主持) |
艺文、艺理 |
本科 |
200 |
北校区 |
表演(体育表演)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艺理 |
本科 |
200 |
北校区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文、艺理 |
本科 |
150 |
南校区 |
摄影 |
艺文、艺理 |
本科 |
80 |
南校区 |
音乐表演 |
艺文、艺理 |
本科 |
120 |
南校区 |
舞蹈编导 |
艺文、艺理 |
本科 |
100 |
南校区 |
艺术设计(影视广告)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艺术设计(视觉设计)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动画 |
艺文、艺理 |
本科 |
100 |
南校区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艺文、艺理 |
本科 |
60 |
南校区 |
公共事业管理 |
艺文、艺理 |
本科 |
120 |
北校区 |
广告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120 |
南校区 |
英语 |
文史、理工 |
本科 |
100 |
北校区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120 |
北校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本科 |
100 |
北校区 |
数字媒体艺术 |
理工 |
本科 |
80 |
南校区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本科 |
100 |
北校区 |
葡萄牙语 |
文史、理工 |
本科 |
60 |
北校区 |
编辑出版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100 |
北校区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文史、理工 |
专科 |
120 |
北校区 |
电视节目制作 |
文史、理工 |
专科 |
80 |
南校区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文史、理工、对口 |
专科 |
120 |
南校区 |
文化事业管理 |
文史、理工 |
专科 |
60 |
北校区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理工 |
专科 |
60 |
北校区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理工、对口 |
专科 |
60 |
北校区 |
应用电子技术 |
理工、对口 |
专科 |
60 |
北校区 |
广播电视技术 |
理工、对口 |
专科 |
60 |
北校区 |
影视表演 |
艺文、艺理 |
专科 |
120 |
南校区 |
主持与播音 |
艺文、艺理 |
专科 |
100 |
北校区 |
编导 |
艺文、艺理 |
专科 |
100 |
南校区 |
摄影摄像技术 |
艺文、艺理 |
专科 |
80 |
南校区 |
艺术设计 |
艺文、艺理 |
专科 |
100 |
南校区 |
影视广告 |
艺文、艺理 |
专科 |
80 |
南校区 |
影视动画 |
艺文、艺理、对口 |
专科 |
80 |
南校区 |
人物形象设计 |
艺文、艺理、对口 |
专科 |
60 |
南校区 |
音乐表演 |
艺文、艺理 |
专科 |
100 |
南校区 |
舞蹈表演 |
艺文、艺理 |
专科 |
60 |
南校区 |
社会体育 |
体育文、体育理 |
专科 |
50 |
南校区 |
备注:本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准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下达的分专业报考手册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编:050071
咨询电话: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0311-85100688 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