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0-01-21 11:33:11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将于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方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考类别:
民乐类:笛子、笙、唢呐、扬琴、柳琴、琵琶、中阮、大阮、古筝、高胡、二胡、中胡、打击乐(排鼓、定音鼓、木琴等)、大提琴、低音提琴。
管乐类:短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巴松、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大鼓等、马林巴等)。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
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三、报考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
2、艺术水平较高,其中:
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具有独唱能力;
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具有独舞能力;
器乐类:业余八级以上水平,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说明:以上各类考生如无等级证书,达到相应水平也可报名。具有多项特长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法:
1、考生可直接下载报名表,也可直接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教育中心领取。考生需按表格所列项目认真填写报名表(可复印),并随表附上以下证书复印件:
(1)考生个人特长展示光盘一份,DVD格式
(2)特长测试等级证书
(3)身份证
(4)业余等级证书
(5)高中以来各种获奖证书
同时寄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报名表寄至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2、我校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以电话方式反馈考生。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五、测试及录取办法:
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对于通过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并取得我校指定认可的高校艺术特长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需求情况,从中择优选取一部分思想素质好、艺术特长突出者,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可在当年的高考录取中,经当地省(市)级招办同意,享受相关的录取优惠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1、符合我院艺术特长生招生标准,并与我院签订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市二本分数线,学费予以减免50%。
2、符合我院艺术特长生招生标准,并与我院签订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学费予以减免40%。
3、艺术特长生经我院录取后,满足报考专业第一志愿要求。
优惠政策详情请咨询我校艺术教育中心。我校认可艺术特长测试等级的高校名单:北京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教育中心
邮 编:301830
咨询电话:022-2241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