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01-20 11:01:38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1949年秋创建于拥有三百年历史的海南琼台书院内,是海南省最早成立的公办高等学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学校现已经形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教、文、管、理、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是海南省重点建设大学,已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立项规划建设单位。
一、招收的运动项目
2010年将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为:田径、排球(包括沙滩排球)、足球(男)。
二、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三、招生办法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在接近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田径类)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球类)的考生中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特长突出、专项成绩优秀的考生作为专业入围考生;
3、获得我校专业入围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定“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4、我校在4月1日前将专业入围考生信息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指定的阳光高考平台和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5、与我校签定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录取时文化成绩给予适当优惠,具体优惠办法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5日。
2、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确认后,到当地邮局将报名费汇入我院帐户(开户行:海口板桥邮政储蓄所,帐号为:606410050200045890 ,户名:陈良希)。然后把存款凭单复印件(凭单务必写上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省外考生请自行承担异地存储费)与报名材料一起寄到: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陈良希老师收(邮编:571158),我学院以收到的凭单为交费依据,没有存款凭单一律视为未交费。
3、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费用
① “海南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②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相片及170元报名费(或邮寄凭据);
③ 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明和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4、考生报到时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
五、测试办法
报到时间:2010年3月6日
报到地点:体育学院办公室(黄华康体育馆内)
考试时间:2010年3月7日
考试内容:以专项内容为主
考生参加体育测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招生人数
拟定30人(最终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和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数确定)
七、组织、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整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小组,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