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0-01-15 19:31:2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
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戏剧、书画(书法、美术)。
二、报名条件
符合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专业测试
1、报名
(1)考生可在本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直接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报名。
(2)报名时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调演获奖证书、参展证书及专业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0年1月22日前寄至(或送交)我校团委,并在信封正面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邮编:210044。报名经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考生。
2、专业测试
报名考生参加相关高校的专业测试。我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省内6所部属试点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学校认可的省内6所部属试点高校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四、录取
本一、本二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我校普通类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达到校相关专业要求,按以下规定录取:
(1)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艺术特长生,进档后满足第一专业;
(2)未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艺术特长生,按照省里的相关规定和我校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其他说明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除完成正常专业学习外,还要积极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以及学校节目排演和参加比赛等活动。
六、联系方式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委
联系人:秦老师 郭老师
电话:025—58699846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
联系人:邓老师 辅老师
电话:025—58731378、58731387、58731333(传真)
网址:http://zs.nuist.edu.cn/
七、附则
上述政策如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有冲突的,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执行。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