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甘肃省)
2010-01-10 13:53:50西北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
招生范围 |
备注 |
050401 | 音乐学 |
40 |
甘肃 |
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 |
050403 | 音乐表演 |
100 |
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黑龙江、陕西 |
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050409 | 舞蹈学(师范类) |
30 |
甘肃、山东、湖南、河北、河南 |
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舞蹈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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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6 | 美术学 |
100 |
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山西、黑龙江 |
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050408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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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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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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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4 | 绘画(中国画方向)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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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油画方向) |
25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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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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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0年)
|
考试时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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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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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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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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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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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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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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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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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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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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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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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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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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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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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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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
|
注: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专业使用甘肃省音乐统考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执行。(详见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2、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
① 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甘肃考生不能重复音乐学专业所演唱的曲目;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作曲)必须兼报音乐学作曲专业,成绩按比例划入。考试为电脑操作常用音乐软件进行编曲、制谱和音频制作。 ②音乐听觉(占20%,甘肃考生以音乐学统考成绩为准),总分100分。详情请查询《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三)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民族民间舞展示(20%)和剧目片段表演(40%)三个部分。考试科目及分值按《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09]65号)执行。详情请《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师范类)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西北师范大学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大下设的师范学院。1939年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又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
学校现设18个二级学院、49个系、2个教学部、101个教学科研中心(所)、36个实验室(中心),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省级重点学科、20个校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国家体育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电脑捐赠中心”、“教育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机构。甘肃省在学校设有“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甘肃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甘肃省教育行政干部政策法规培训中心”、“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甘肃省先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甘肃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甘肃省教育发展研究院”、“西部资源应用研究院”等机构。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从1982年起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在职攻读硕士学位,59个普通本科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涉及25个一级学科。
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13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5900余人。其中,国家任务博士、硕士研究生3595人,其他各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346人,普通本科学生15568人,成人教育类学生15350余人。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491人,其中专任教师1215人,教授(研究员)23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11人,260人具有博士学位,577人具有硕士学位。现有两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93人,硕士生导师51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6 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6人,一级学科学术团队理事以上国家级35人、省部级71人,国家级专家8人,省部级专家19人,甘肃省“333”“555”科技创新人才70人。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程国栋、薛群基、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年来,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的论文数一直居全国高校第50位左右,居全国师范大学前10位。社会科学在西北历史与地理、民族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427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6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295项,省敦煌文艺奖21项。
学校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应用开发和软科学研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取得了一批代表性成果,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同40多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共12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40余次,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700多人。目前,国家汉办已批准我校与苏丹国喀土穆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960亩,新校区占地面积729亩,定点绿化和建设补偿用地1800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73.6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39.58万平方米,有800元以上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380万元,各类图书文献资料194万余册。学校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学校曾多次被国务院、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团中央、甘肃省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普通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正紧紧围绕甘肃及西部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向“教师教育为主,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目标迈进。
(数据统计截止2009年8月24日)
音乐学院简介
咨询电话:0931—7971676 http:// music.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是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设立于1939年,现为西北师范大学所设18个学院之一。
1949年 11月,西北师范学院为适应国家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原三年制的劳作专修科,改建为四年制的艺术系,首任系主任由我国著名美术教育家吕斯百先生担任。1958年,甘肃省委决定成立兰州艺术学院。西北师范学院的艺术系改称音乐系和美术系,并入兰州艺术学院,杨树声任音乐系主任。大型音乐作品《洮河大合唱》的创作和演出,是音乐系师生在这段时期最突出的贡献。1977年恢复高考后音乐系于1978年春季开始招生。1996年,学校在原美术系和音乐系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艺术学院。2006年1月,成立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音乐学院现已成为西北地区历史悠久、有一定办学规模、师资力量较强、治学态度严谨、教学管理规范的一处培养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人才的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5人,获得博士学位者2人。学院下设音乐学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西部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西部音乐文化》编辑部、专业技能训练中心、数字音乐实验室、图书资料室、音像资料室、乐器维修实验室以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有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具有音乐学、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招收“音乐教育人类学”博士研究生以及“作曲、声乐、器乐、音乐教育理论、西方音乐、中国传统音乐、西北少数民族音乐、西北民族民间舞蹈研究”等八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9年新增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现有本科学生630 多人,硕士研究生120多人。有音乐教学大楼一栋,舞蹈教学大楼一栋,学生练琴楼一栋,音乐厅一座,多功能音乐欣赏厅一座,各类钢琴150多架,其中有价值130万元的STEINWAY音乐会大钢琴一架,有图书资料7000多册,专业期刊100多种,音像资料5000多件,能适应各层次的教学和科研需要。
2000年以来,学院教师出版各类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曾成功举办中奥音乐周、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11届年会暨首届花儿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STN数字音乐教育大会、中国音乐教育学会作曲理论教学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会议,发表各类音乐作品80余首。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教学,教师和学生在国家和省级专业演出比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1998年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民族唱法优秀奖,同年“黄河杯”首届全国民族声乐比赛又获铜奖,1999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获二等奖,全国文联和总工会举办的声乐、舞蹈比赛获得声乐和舞蹈铜奖, 2003年甘肃省第一届、2005年第二届声乐、器乐、舞蹈比赛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舞蹈系学生参加2006年、2009年教育部举办的“桃李杯”舞蹈大赛,2008年文化部举办的“荷花杯”舞蹈大赛,2009年全国舞蹈比赛中均获优秀剧目奖。在2007年的全国声乐“金钟奖”比赛中,我院学生代表甘肃省参加比赛,并入围决赛,得到了评委的一致好评。
仅 2008年,我院就有35位选手在甘肃省第三届器乐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学院还获得了优秀组织奖;舞蹈系师生在全国“荷花杯”舞蹈比赛中荣获八项大奖;在甘肃省首届“飞天杯”舞蹈比赛中有多个舞蹈获得了金奖、银奖和铜奖;声乐选手在2008年青年歌手电视大赛甘肃赛区比赛中取得了流行唱法一等奖、民族唱法二等奖等优异的成绩;在甘肃省首届“红梅”校园戏剧节上,我院学生表演的歌剧获得了一等奖。
学院高度重视学术交流,改革开放以来,音乐系先后邀请了多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前来进行讲学、演奏、演唱或办班授课。近年来,学院邀请德国钢琴家举办了钢琴音乐会,并进行了示范讲学;连续两年邀请意大利著名歌剧演员帕纳利埃罗来学院讲学;在发掘和传承地方及区域音乐方面,学院多次邀请兰州鼓子、通渭小曲、庆阳道情皮影、新疆木卡姆等民间艺术团来我院交流演出,扩大了民间音乐的对外影响。八十年代以来,学院还为西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宁夏教育学院等院校培养、培训了近50名青年教师。
音乐学院自1939年初建迄今,共培养各类学生近万名。他们绝大多数活跃在大西北乃至全国各地,有的肩负着音乐教育和文艺部门的领导职务,有的在音乐教学和音乐理论研究方面成为骨干力量,还有的因成绩卓著成为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学者。还有约二十余人远渡重洋,活跃在美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他们为学校和学院争得了荣誉,也为甘肃、为西北、甚至为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音乐学 :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乐理与和声、中国民族音乐、世界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外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钢琴伴奏与编配、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与乐队编配、指挥与合唱、歌曲写作、音乐艺术概论、音乐教育学与教材教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排、乐队组织与排练。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音乐表演 : 非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创作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乐理与和声、中国民族音乐、世界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外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与乐队编配、音乐艺术概论、乐队指挥合奏、表演实践、舞台表演与形象设计。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舞蹈学 : 非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舞蹈素质,掌握舞蹈艺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专业文艺团体及军队、企业从事舞蹈教学和舞蹈创作与编导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舞蹈艺术作品欣赏与分析、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芭蕾基础、敦煌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蹈文化、素质技巧、现代舞。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美术学院简介
咨询电话:0931—7971214 http://art.nwnu.edu.cn
美术学院其前身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科。1949年11月,西北师范学院为了适应国家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原三年制的劳作科改建成立四年制的艺术系,成为当时我国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立美术专业的五所院校之一。首任系主任由著名美术教育家吕斯百教授担任。1996年,美术系和音乐系合并成立西北师大敦煌艺术学院。2006年1月,成立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发展历史上群贤汇集,先后有著名艺术家吕斯百、常书鸿、洪毅然、刘文清、方匀、韩天眷、汪嶽云、黄胄、陈兴华、张介平、杨鸣山等执教于此。这些艺术先贤,为美术专业的办学奠定了深厚的人文基础,形成了规范的教学管理体制,树立了教书育人的良好学风,培养了大批美术人才,为中国现代美术教育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现有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基础教学部、实践教学部和敦煌艺术研究中心6个内设机构,有美术学、绘画(中国画方向)、绘画(油画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等6个本科专业(方向)。有美术学、艺术学和艺术专业硕士3个硕士学位点,包括中国画艺术研究、油画艺术研究、传统美术研究、美术理论研究、艺术设计理论研究等9个研究方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19人,讲师13人,助教5 人。其中获博士学位者3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人。全院现有研究生160余人,本科生600余人。
经过几十年的风雨春秋,几辈人的精心耕耘,尤其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美术学院以开放的办学理念,务实求真的态度和创新发展的精神,抓住机遇,积极探索美术教育的办学方向,在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加大对外学术交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设施条件等方面都有长足发展。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2年人民网全国艺术学科排名中居第19位,居高师院校第4位;2001年起艺术学被评为甘肃省高校学校重点一级学科。
美术学 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全面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以及文博艺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美术创作的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学风,形成良好的美术教师素质与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美术教学论、透视学、解剖学、外国美术史、敦煌艺术概论。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非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在平面艺术设计方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较高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掌握平面设计的历史与发展规律、平面设计作品的分析方法和评价原则,具有进行平面设计研究与教学的基本能力,能在平面设计研究部门、高校平面设计专业、出版社、文博、广告公司等从事研究、教学、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培养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三大构成、基础图案、现代图形、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基础素描、水粉画、透视、工艺美术史、现代设计史、电脑专业设计、字体设计、广告写实绘画、标志设计、装饰画。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非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在环境艺术设计方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较高专业技能、具有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新观念、新方法和独特的创意与较强的实际设计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历史与发展规律、环境艺术设计作品的分析方法和评价原则,具有进行环境艺术设计研究与教学的基本能力,能在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部门、高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文博、环境艺术设计公司等从事研究、教学、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培养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三大构成、室内设计、环艺工程基础、室内装饰基础、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原理、表现技法、3D MAX、艺术摄影、装饰雕塑、美学。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非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在动画设计方面具有系统理论知识、较高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掌握动漫设计的历史与发展规律、动漫设计作品的分析方法和评价原则,具有进行动漫设计研究与教学的基本能力,能在动画设计研究部门、高校动画设计专业、动画设计公司等从事研究、教学、设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材,同时也培养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生源。
主干课程:三大构成、设计素描、变形基础、动画色彩、卡通形象设计(人物、静物、装饰图案、场景)、动画设计基础、动画短片设计(合成)。基础素描、水粉画、透视、解剖、现代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Ⅰ、Ⅱ)、字体设计及编排、数码摄影基础。
修业年限:四年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绘画(中国画方向) 非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中国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中国画创作的专业技术,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并具备中国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文化艺术领域、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山水、线描人物、写意人物、书法篆刻、中国传统绘画临摹、中国画创作练习、透视学、解剖学、中外美术比较、艺术论文写作。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绘画(油画方向) 非师范类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油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油画创作的专业技术,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并具备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文化艺术领域、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掌握油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各单位,行业所需的美术工作和专业美术创作工作者。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艺术概论、西方美术史、静物、风景、头像、半身、全身、油画人物组合、人体、油画创作练习、透视学、解剖学、中外美术比较、艺术论文写作。
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