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0-01-08 18:41:51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2010年美术、舞蹈、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拥有研究生院,设有26个学院(农学院筹办),88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农、教育等学科门类。建校八十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二十万余名各类毕业生,其中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校友达40余人。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设有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设计方向)、绘画(含国画、油画方向)、工业设计、动画、舞蹈学、音乐表演6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与计算机学院共建的“中国传统视觉艺术与数字图象处理”博士专业方向,拥有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风景园林、工业设计2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教育部艺术硕士(MFA)培养单位,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1400余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7名,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达40%,拥有一批国内知名教授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艺术学院在重庆大学这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优势平台上,借助综合性大学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努力提高艺术类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每年毕业生中推免研究生就读本校以及与国内重点高校互换的学生达到15%,还有15%左右的毕业生考取本校或其它重点高校的研究生。目前各专业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各省市规划设计院、各级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以及景观设计、地产开发、广告、室内外装饰等公司,影视制作中心、娱乐单位,大型企业新产品研发中心等。近年来,各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为鼓励和奖励学生刻苦学习,学校和学院设有数十种各类奖助学金。
一、2010年招生专业和计划
美术类:绘画专业40名、艺术设计专业130名、动画专业26名、工业设计专业50名。(招生省份:甘肃省、四川省、河南省、江苏省、湖北省、安徽省、黑龙江、湖南省、浙江省、重庆市)
舞蹈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42名、音乐表演专业25名。(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最后根据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投放分省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
3、美术类专业:限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正常。舞蹈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三、报考方式
参加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省有专业联招考试的成绩必须合格),并按时完成本省的高考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所设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恕不退还):
① 1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②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交验即退还);
③ 2010年高考报考证。
2.填写《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其内容必须与高考报名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3.美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当地设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跨省报考者成绩无效;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任一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但不能重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成绩均作废。
4. 考生报名材料齐全经审核后由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及时间)
1、美术类专业
色彩(静物,18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180分钟);速写(人物动态组合,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 舞蹈学专业
一试科目:1、专业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
2、专业基本能力(软开度、力量、协调感、弹跳、节奏感);
3、技能、技巧(跳、转、翻及个人特技);
4、动作模仿。
二试科目:1、组合或剧目表演;
2、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3、音乐表演专业
⑴ 专业:自备曲目两首(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均可);
⑵ 基础:视唱练耳(面试),基本乐理(笔试)。
五、专业考试安排
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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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点名称 |
报名与考试时间 |
安徽省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报名:2010年1月15、16日 |
考试:2010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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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
报名:2010年1月21、22日 |
考试:2010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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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报名:2010年 1月27、28日 |
考试:2010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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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报名:2010年 2月2、3日 |
考试:2010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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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郑州106中学(原铁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报名:2010年2月5、6日 |
考试:2010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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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
兰州市铁三中 ( 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
报名:2010年2月7、8日 |
考试:2010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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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报名:2010年 2月22、23日 |
考试:2010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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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报名:2010年2月23、24日 |
考试:2010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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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 重庆市沙坪坝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校区内) |
报名:2010年3月3、4 日 |
考试:2010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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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四川美术学院 (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
参加重庆市联招考试 |
专业 |
考点名称 |
报名及考试时间 |
舞蹈学 |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内萃园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北京舞蹈学院附近) |
报名:2010年2月23日——25日 |
考试:2010年2月26日——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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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A校区后校门 体育馆内) |
报名:2010年 3月11日——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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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2010年 3月13日——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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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
报名:2010年1月21日——22日 |
考试:2010年1月23日——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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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报名:2010年1月27日——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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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2010年1月29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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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报名:2010年2月19日——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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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2010年2月21日——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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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A校区风雨操场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
报名:2010年 3月4日——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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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2010年 3月6日——7日 |
六、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一)自备物品
1、美术类考试: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备。
2、舞蹈学专业: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3、音乐表演专业:(通俗歌曲自备音乐伴奏碟);考生考试时不能画浓妆,不能穿演出服。
(二)考生必须凭高考《报考证》、《身份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三证参加考试。
(三)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为0分,并报各省招办,按照各省招办当年的考试违纪作弊规定执行。
七、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划线
1、我校将根据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办公室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寄出,不合格者不寄发通知,可上网查询。(查询网址:zhaosheng.cqu.edu.cn /考试成绩查询)
3、重庆美术类考生参加重庆市美术联招考试,合格线由重庆市统一划定,并发放文考通知单,凡达到本科合格线(文考线和专业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相关专业。
八、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总分
×100×60%+
×100×40% )
文化成绩
文化成绩总分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考控制线(若本省举行了专业联考的,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成绩)*100*60*+(文化成绩/文化总成绩)*100*40%)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2、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前不作分省来源计划,学校根据合格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各省录取名单。凡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普通高考成绩和参加本省相关专业联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全国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住宿费:公寓1200元/年
(二)学费
1、美术类专业:按照2010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9年学费预收11500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舞蹈学专业:按照2010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9年学费预收1.3225万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3、音乐表演专业:按2010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9年学费预收1.5万元/年,年终按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十、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任何中介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费用,敬请考生及家长注意!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或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招生负责人
邮政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023)65111987(艺术学院)(023)65102371(校招办)
网 址:www.arts.cqu.edu.cn(艺术学院 ) zhaosheng.cqu.edu.cn(校招生网)
电子邮箱:cdys@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