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0年音乐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9-12-28 11:40:41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2010年音乐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实施办法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一所拥有理学、工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以及美术、影视艺术、数码艺术、音乐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现任校长是著名科学家、中科院院士钱伟长教授。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大学生管乐艺术实践基地。我校艺术中心下属的大学生艺术总团,现分别设有交响乐团、管乐团、民族乐团、打击乐团、合唱团、舞蹈团、钢琴协会和书画篆刻研究会8个校级大学生艺术社团。历年来,在国家及省市级各类大学生艺术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欢迎本市具有中、西器乐、声乐、舞蹈、书画等专特长的应、历 届高中毕业生,通过报考上海大学加入各学生艺术团。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资格,具有中西器乐、声乐、舞蹈、书画等艺术专特长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
1.时间:2010年1月9日、10日(周六、日)9:00—17:00现场咨询报名。
2.地点:上海市南陈路380号上海大学艺术中心(上大东门)
3.方法:考生或家长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上海大学2010年音乐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报名表》(可在我校招毕办网站上http://www.zsw.shu.edu.cn/下载)交纳测试费,办理报名手续。
三、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1 月23日(周六)8:30—15:00
2.地点:上海市南陈路380号上海大学艺术中心
四、测试内容
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测试内容,不能同时兼报。
1.器乐类:自选乐曲一首(五分钟内)。
2.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五分钟内)。
3.舞蹈类:表演作品一段(五分钟内)。
4.书画类:命题创作(1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器乐、声乐类测试的考生不带伴奏。
2.舞蹈类测试的考生,允许自带伴奏音乐(CD格式光盘)。
3.学校仅提供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小军鼓,其余乐器一律自备。
4.参加书画测试的考生,笔、墨、颜料、画板自备,纸张统一安排。
5.音乐艺术特长生进入上海大学后,须按规定参加本校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有关展演。
6.对于被确认的音乐艺术特长生,如有志于在音乐表演上继续深造,可以报考我校的音乐学专业(艺术类)。该专业报名、考试以及录取办法详见《上海大学2010年上海市艺术类招生简章》。
7.测试费:100元(报名当天交纳)。
六、测试结果与学校承诺
1.凡通过选拔测试的音乐艺术特长生,学校将根据评委专家的评审结果,给予A、B、C三类不同的成绩,于2010年3月中旬书面告知考生。
2.考生需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高校招生考试,可在高考平行志愿的A、B、C或D位置填报我校,成绩达到上海大学本科第一批投档线且投档至我校后,学校将根据A、B、C三类不同的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给出以下承诺:
A类:根据考生本人填报我校本科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予以录 取(校内基础班除外)。
B类:根据考生本人填报我校本科专业志愿中的前三个志愿予以录取(校内基础班除外)。
C类:将考生信息记录在我校招生信息库内,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
七、咨询报名电话:
招毕办:66134148, 66133280
艺术中心:66133795, 6613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