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模特空乘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009-12-21 16:26:2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一、评价原则
(一)评分应依据教育部颁发本科专业学科设置目录对艺术专业的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规定,在理解本专业内涵的基础上,从有利于选拔适合于攻读本专业的人才出发评判考生。
(二)为了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尤其是具有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新型人才,应特别注意对考生考试中表露的基础能力与发展潜能的综合考察以及创造意识与务实精神的综合考察。
(三)评价标准尽量和国内、国际接轨,不以评委教师自己对风格的好恶影响对学生的评价。
(四)正确把握考生评价的期望水准,防止出现普遍性的分值偏高与偏低的现象。要横向比较,纵向把握,尽量消除偏激评价。评分分为A、B、C、D、E五档。
二、各科目考生评分标准
(一)形体观察
A.形体各部分比例好,五官端正,轮廓清晰;牙齿整齐;颈部颀长、舒展;肩膀对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挺胸,腰有力,臀丰而不下坠;双腿修长挺直,线条流畅,两腿并直后缝隙小;手型好,肘部曲度不宜过大;皮肤光洁有弹性,肌肉富有力度。
B.形体各部分比例较好,五官端正,轮廓清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修长挺直,线条流畅,两腿并直后缝隙较小,手型好,皮肤有弹性,基本光洁。
C.形体各部分比例正常,五官端正,轮廓清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基本挺直,线条基本流畅,皮肤光洁,无明显疤痕。
D.形体各部分比例基本正常,五官基本端正,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基本挺直,线条不太流畅,皮肤无明显疤痕。
E.形体各部分比例差,五官不够端正,轮廓不很清晰,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双腿不够挺直,线条不太流畅,皮肤有明显疤痕。
身体有残疾或者明显缺陷者分数不高于E档。
(二)口试
A.感情真挚、思想深刻、反应敏捷,有时代气息,体现青年人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语言规范,表达流畅、精彩。嗓音音质甜美,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英文发音准确,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B.感情真挚、思路清晰、反应较快,体现青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语言较规范,嗓音音质较好,口齿较清晰,普通话较标准,英文发音较准确,有较好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C.感情真挚、思路基本清晰、反应一般,体现青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语言基本规范,口齿基本清晰,普通话基本标准,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D.感情基本真挚、思路不够清晰、反应稍迟钝,语言基本规范,口齿不太清晰,普通话不太标准,表现力和感染力一般。
E.思路不清晰、反应迟钝,语言不规范,口齿不清晰,普通话不标准,缺乏表现力和感染力。
未做任何语言表述的考生分数不高于E档。
(三)行走表现
A.步态自然大方,有节奏感,富有朝气;造型有韵味,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良好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自然、有亲和力。
B.步态比较自然大方,有节奏感;造型较有韵味,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较好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较自然,有亲和力。
C.步态基本自然大方,有节奏感;造型基本完成,基本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有一定的身体表现能力;表情基本自然,有一定的亲和力。
D.步态不够自然大方,节奏感不明显;造型缺乏韵味,基本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身体表现能力一般;表情不够自然,缺乏亲和力。
E.步态机械、僵硬,没有节奏感;造型缺乏韵味,不能把握人体的均衡性,缺乏身体表现能力;表情呆滞,缺乏亲和力。
(四)才艺
A.内容表达准确,能深刻地理解作品;准确地把握节奏,有韵味,有良好的内在感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身体动作灵活、协调。
B.内容表达较准确,能较好地理解作品;较好地把握节奏,有韵味,有较好内在感觉和艺术表现力;身体动作较灵活、协调。
C.内容表达基本准确,基本理解作品;能基本把握节奏,有一定的感觉和艺术表现力;身体动作基本灵活、协调。
D.内容表达不够准确,不能很好地理解作品;有一定的节奏感,内在感觉和艺术表现力差;身体动作不够灵活、协调。
E.内容表达不准确;没有把握节奏,没有内在感觉和艺术表现力;身体动作机械、僵硬。
(五)各专业评分侧重点
1.服装模特类侧重考生的身高、身体比例、五官轮廓、身体协调性和身体表达能力等自身自然条件的考核。
2.艺术模特类侧重考生的相貌、身体协调性、造型艺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审美情趣和亲和力等艺术气质的整体感觉。
3.空乘类侧重的考生中英文语言表达能力,气质、相貌、手型、表情、身体匀称、步态自如和亲和力等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