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承认大陆学历:第二、三阶段名单公布
2009-12-09 14:09:05东快网
台“教育部”在三合一选举后加速推动陆生来台及采认大陆学历政策;前天宣布开放采认大陆大学学历的第二、三阶段名单草案,若推行顺利,陆生可望明年7月以大陆高考成绩申请台湾的大学,9月入学。陆生的居留证核发每次二年为限,期满重申请,可再延二年;毕业或休学、退学后一个月内必须离开台湾。
“教育部”表示,如果陆生在台不是学习,而是有其他目的,未读完大学就可能被迫回大陆。另外,陆生来台不能加入台湾健保,各大学可以帮陆生办理医疗保险、学生团险,保费由陆生自行负担,台当局不补助。(剑啸)
台“教育部”采认大陆学历第二阶段增加名单(19校)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台“教育部”采认大陆学历第三阶段增加名单(35校)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内蒙古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大学
江南大学
福州大学
辽宁大学
安徽大学
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广西大学
西北大学
长安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苏州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新疆大学
云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