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政策,从明年春季开始,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将按标准收费。
据悉,我省自实施自主招生政策以来,至今已有22所高校拥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费分为笔试和面试收费,其中笔试收费对象为经自主招生院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科,一次最高不得超过150元;面试收费对象为通过笔试且成绩合格,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或只需进行面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20元。对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得收取面试费。
物价部门要求,除按上述规定收费外,各自主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增设本规定之外的自主招生收费项目。各高校收取的考试费,要全部用于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命题、制卷、考场租赁、监考、阅卷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