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美术类高考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2009-12-02 10:31:26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一、素描考试大纲
1、目的要求
素描是绘画艺术独立的一个画种,同时也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它是通过表现物体的形体、结构、比例、运动、空间位置、明暗关系等造型手段来塑造形象。学习素描,不仅要掌握其技巧和扎实的写实能力,更重要的是,还要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和分析、综合、概括对象的能力。培养学生敏锐而深刻的形象记忆力、想象力、感受力和创造力,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因为素描是在平面的纸上塑造具有三维空间的形象,所以在掌握各种造型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物体的形体结构,并在素描实践中正确的理解和运用,是素描学习的主要内容。
2、范围
本大纲素描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
二、色彩考试大纲
1、目的要求
色彩是绘画及艺术设计的重要语言,是造型艺术的重要基础。色彩在绘画中的应用规律,是在绘画的素描基础上,建立一个正确并富有表现力的色彩关系。
正确把握色彩关系,是指利用光源色、环境色对物体的影响,应用纯度对比、明度对比、色相对比等手法,正确表现物象的主体感和空间感。
色彩写生是学习绘画和设计最重要的基本能力之一。需要掌握扎实的造型基础、正确的观察方法和敏锐感觉、整体把握、综合表现的能力。
2、范围
本大纲色彩考试范围:静物写生或默写(限于水粉或水彩)。
三、速写考试大纲
1、目的要求
速写是美术专业训练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技能,同时也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共同基础。它是用形象捕捉生活、培养艺术构思、积累创作素材、提高造型能力的基本方法。速写的特点和要求是:在短时间内以精炼、准确的形式,刻画出对象的形貌、结构、动态及神态特征、场景气氛,体现敏锐的观察力和捕捉形象的表现力。
2、范围
本大纲速写考试范围:人物静态动作写生或人物、场景默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