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海关信息交换试点即将启动 满洲里为唯一陆路试点
来源:网络资源 2009-10-28 20:38:22
摘要:信息交换试点工作一经启动,包括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集装箱号、商品名称、海关放行时间等16项中俄海关重要的通关数据将实现实时传输,方便双方共同打击海关估价领域内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提高了中俄海关执法合作力度,规范贸易秩序的务实举措。
10月28日,满洲里海关召开企业通气会,告知进出口企业负责人,中俄海关旨在规范贸易秩序、提高通关效率的新一轮合作已经提上日程,中俄海关信息交换试点工作即将启动,满洲里口岸成为中俄海关信息交换唯一陆路试点。
早在2007年初,我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就签订了关于在双边贸易中开展信息交换试点的议定书,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该项合作计划未能有效开展。2009年6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正式成立,包括信息交换试点在内的中俄海关合作项目正式提上日程。
信息交换试点工作一经启动,包括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集装箱号、商品名称、海关放行时间等16项中俄海关重要的通关数据将实现实时传输,方便双方共同打击海关估价领域内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提高了中俄海关执法合作力度,规范贸易秩序的务实举措。
中俄海关启用信息交换试点后,俄罗斯清关公司以往为逃避俄进口管理措施和税费而采取的捆绑式通关方式无法继续实施,在俄存在20余年的“灰色清关”时代即将结束,长期困扰中俄贸易并导致贸易纠纷的“灰色清关”问题将得以真正解决。
信息交换试点启动后,满洲里口岸的中俄贸易枢纽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发挥,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也将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将继续领跑对俄各沿边口岸。同时,在中俄双边贸易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景下,口岸经济对满洲里市经济的拉动作用将更加显著,对周边地区经济的辐射能力必将不断增强。
规范申报是开展中俄海关信息交换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满洲里海关正积极协调进出口企业,宣讲“守法便利”原则,引导企业合法办理通关手续,坚持守法经营,提高中国商品、中国商人的形象,最关键的是让企业最终享受到日益净化的贸易环境带来的通关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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