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市水价欲涨超40% 18名代表仅1人反对
来源:网络资源 2009-10-18 08:47:43
中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07分报道,河南洛阳市近日召开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会的18名听证代表中,17名代表表示同意水价上调,只有1名代表明确表示反对。这一听证结果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水价究竟该不该调?水价调整该把握什么样的原则?详细内容中国之声连线记者冯雅进行报道: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这半年以来,全国各大中城市普遍要求上调水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记者:事实上这轮水价上涨其实酝酿已久,早在2007年,各地都已传出水价要上调的消息。早在2008年4月,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2008年择机推出。但是由于随后出现了经济过热、CPI迅速走高,让各地的水价上涨计划纷纷流产。今年以来,CPI持续低位运行,给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时间窗口,或者说,给各地要求提高水价带来了机会。
各城市要求上调水价的理由不外乎这么几种:一是目前的水价处于较低水平,污水处理费更低,部分地区甚至不足以支撑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更无法反映环境成本。供水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二是不利于发挥价格约束机制,提高市民节约水资源的意识。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这基本上是全国各地的水价上涨中被普遍提及的两个理由。
主持人:水价究竟该不该调?该把握什么样的原则?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水价的调整有什么样的看法?
记者:7月23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1,各地要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2,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工作,完善成本约束机制,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3,要求各地在调整水价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要结合价格总水平变化,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7月30号,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秦皇岛召开了中国价格论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明确表示,当前要继续按照市场导向、污染者付费和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电力、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但同时,要完善利益调节等配套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
在发改委的两次表态里,我们并没有看到发改委明确表示反对水价调整,只是对于各地调整水价给出了具体的原则和细节的把握,尤其是强调,一定不能影响到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
另外,关于听证会,在去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也发文明确要求,听证代表必须有40%以上是消费者。具体到洛阳这次水价调整听证会,18名听证代表中只有1人反对,多达17人表示赞成。如此失衡的力量对比,我觉得这还是有些耐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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