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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保送生招生简章(2)

2009-10-14 09:23:3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200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按照“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9年招收保送生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和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对具有2009年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从中选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保送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保送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具有参加保送考试资格: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我校推荐高中阶段在本校就读的英语(Q吧)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为: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Q吧)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英语(20人)、翻译(10人)、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国际政治、法学。

  1、符合保送生条件第(1)(2)(3)(4)(5)条的考生以上专业均可报考。

  2、外国语学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只可报考英语专业、翻译专业;

  3、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三、保送生申请程序及报名时间

  (1)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www.bisu.edu.cn)的“招生网”中下载《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保送生招生考生报名表》。

  (2)申请者按要求如实填写,于2009年1月20日前寄至:(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4)

  联系电话:010-65778007,65778453

  (3)报名考务费:75元/人,通过邮局汇至我院招生办。报名后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4)汇款时需按以下方式填写汇款单:

  收款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二外

  收款人姓名: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4

  附言:XX学校XX专业XX考生保送生报名考务费(一定要注明考生姓名)

  四、考试时间科目

 

2009221
830-1100
1300 - 1500
1530 - 1630
2009222
9:00---11:30 口试面试
考试地点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五、考核录取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我院各招生专业系(院)根据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后,向考试合格的学生寄发预录取通知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六、监督机制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投诉电话:010-65778594。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保送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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