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保送生实施细则
2009-10-13 17:22:57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
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保送生实施细则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条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上海交通大学保送生选拔活动,具体为: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办法及录取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进入报名申请。请在线提交报名电子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下载打印申请保送生所需申请表,并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后,与所获保送资格奖项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竞赛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大表复印件(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等纸质材料,于2009年11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楼B楼333室招生办公室,电话021-34200000)。经我校初审合格后,按“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提示,缴费和参加文化课测试。
我校依据其测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结合高中阶段学习情况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免笔试条件
凡具有保送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中学推荐,我校审核确定,可不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经我校面试合格后,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保送录取我校。若本人申请,可于2010年5月提前进校学习,参加我校理科班预备班、各类试点班的选拔。
1、参加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学科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二等奖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数学或物理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多学科竞赛一等奖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获得数学或物理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且在省级重点中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保送生奖学金
1、凡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科奥林匹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且保送我校者,可获人民币2万元奖学金;
2、凡在全国中学生数学或物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二等奖、或化学决赛一等奖且保送我校者,可获人民币1万元奖学金。
五、有关测试事宜
1、 测试科目: 理科: 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物理化学);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历史、地理、政治);
2、 测试时间、地点、报名考试费:按2010年“五校合作自主选拔”系统统一规定执行;
3、 保送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请务必于2009年11月25日24点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以邮戳为准)。我校将根据申请者材料,决定是否可参加我校测试活动;
4、 保送资格尚未确定的同学,可先报名自主招生选拔,待保送资格确定后补寄材料确认。
5、 请各位申请者关注我校招生网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