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哲学常识第三课易混、易错点解析
来源:网络 2009-10-11 18:09:13
高二哲学常识第三课易混、易错点解析
一、联系、发展与矛盾的关系
三者有密切的联系:联系的本质内容是矛盾,发展是由联系引起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联系即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外部联系即事物的外部矛盾双方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就是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
二、哲学上讲的矛盾与逻辑矛盾区别
(1)概念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逻辑矛盾是指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现象。
(2)存在的范围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具有普遍性,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而逻辑矛盾只存在于思维领域,且在思维领域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存在逻辑矛盾。
(3)反映的角度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从动态方面来反映事物,是从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侧面来讲的;而逻辑矛盾是从动态方面反映问题,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作出不同断定。
(4)存在的性质不同。哲学上讲的矛盾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逻辑矛盾是主观的。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有哪些?
1、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2、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3、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四、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内在联系
1、从空间上看,普遍性--事事有矛盾(各个事物包含的矛盾是不是都一样吗?)
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2、从时间上看,普遍性--时时有矛盾(每个事物矛盾自始至终都一样吗?)
特殊性--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点
3、从空间上看,即使把每一个事物内部不同的矛盾方面向比较,也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事事、时时都要分析矛盾特殊性。
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一切从实际出发
相同点:二者都要求了解实际情况,认识符合客观实际。二者都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不同点:(1)从实际出发属于唯物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辩证法。
(2)从实际出发的原理依据是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理依据是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3)二者的具体内容不同。从实际出发强调主观符合客观,反对主观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矛盾各有其特点,反对一刀切。
六、矛盾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普遍性包含特殊性都是错误的
事物的特殊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而普遍性则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的个性,只是概括出了他们的共同本质。因此,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或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所以,二者既不是多数和少数的关系,也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七、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区别:(1)两者外延不同: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所包含的诸多矛盾相互比较而言的,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则是就同一矛盾的双方比较而言,主要矛盾有一个,次要矛盾有多个,矛盾的主要方面有一个,矛盾的次要方面有一个。
(2)两者的内涵不同。主、次矛盾讲的是矛盾体可以称为一个或一种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讲的则是矛盾侧面,所以只能叫一方或方面。正因为主、次矛盾都是矛盾体,其内容都包含着矛盾的双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各自的主次方面。
(3)两者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进程,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性质。
(4)二者方法论要求不同: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做工作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但不可忽视一般。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看问题要把握主流和本质,但又不可忽视支流。
联系:(1)二者都是关于矛盾的不平衡性问题,都是属于矛盾的特殊性问题。
(2)二者都要求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3)主要矛盾中包含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两者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复杂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
八、"两点论两分法"和"与重点相统一中的两点论"的比较
区别:(1)含义不同,"两点论两分法"是全面地看问题的方法,既看事物的这一面,又看事物的那一面。而"与重点论相统一的两点论"是指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依据不同。前者哲学依据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后者哲学依据是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和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而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都属于矛盾特殊性。
(3)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前者只强调两点,强调全面;后者强调的是带有重点的两点。
联系:(1)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的"与重点论相统一的两点论"中的两点,实质上与普遍性原理要求的"两点论"中的两点论是相同的。
(2)二者的方面都是一点论。所以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不能笼统地讲前者就是后者。
高二哲学常识第四课易混、易错点解析
一、联系、发展、矛盾与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1、普遍联系的观点与变化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对立统一、量变与质变、前进行与曲折性是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三大规律。他们之间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2、事物的联系,即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必然引起事物的变化发展,而事物的变化发展中又存在着联系。
3、矛盾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矛盾是联系的本质内容,是发展的动力所在。
4、矛盾作为事物发展的动力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在矛盾双方力量不断变化的前提下,事物的变化发展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并最终导致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在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中,由于矛盾双方力量的不平衡性以及反复性,必然导致事物发展的趋势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5、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是发展问题的深化和继续。内外因主要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即事物为什么发展。量变与质变主要讲事物变化发展的状态。前进性与曲折性讲的是事物变化发展的趋势、途径,三者共同回答了事物如何变化发展的问题。
二、事物发展的动力和事物发展的源泉
1、事物发展的动力是矛盾,包括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内外因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内因是根据,外因是田间,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2、事物发展的源泉指内部矛盾。事物的发展主要是由实物内部矛盾引起的,它决定着事物性质和发展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三、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1、矛盾观点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即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相反,形而上学否认矛盾,也就必然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主张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2、矛盾观点揭示了发展的源泉,即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所以唯物辩证法必然承认事物的发展,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而形而上学由于否认矛盾,也就否认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只能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它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因而看不到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不能理解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于外力的推动。
3、唯物辩证法承认矛盾,认为任何事物包含着矛盾,所以主张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否认矛盾,因而只能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总之,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种种分歧,究其根本原因,关键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四、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
两者是从不同侧面研究同一对象即客观物质世界。唯物主义着重研究"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说明的是世界的物质性、客观性。辩证法着重研究的是"世界的状况怎样"的问题,说明的是客观物质世界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二者有机结合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
五、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划分标准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根源在于对世界本质问题的不同回答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根源在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的问题所作出的不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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