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必修二复习提纲: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来源:网络资源 2009-10-11 17:49:22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民族关系: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我国坚持民族平等(首要原则)、民族团结(重要原则)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本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坚持民族平等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首要原则,以实现了政治上的平等。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坚持民族团结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三项原则互相联系,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我国真正建立起新型的民族关系是因为:1、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民族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3、民族精神4、法律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即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优越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由我国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密切结合本民族、本地区的特点,把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协调起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的宗教政策: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尊重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低于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爱国、爱党、爱法律、爱民族,对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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