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必修二复习提纲: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网络资源 2009-10-11 17:47:22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知识点一: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2,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
知识点二:全国人大
[1]性质: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他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它。
[2]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3]常设机关: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知识点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他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他讨论决定,并监督实施。
知识点四:人大代表的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知识点五: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知识点六:人大代表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5个>: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
(一)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什么关系?
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人大代表质询政府的财政预算,否决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说明了什么?
人大代表行使了质询权和表决权,政府和法院对人大负责,受其监督
3、初步归纳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代表组成权力机关,权力机关产生其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对政体的认识
(1)政体的含义: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叫做政体;也叫国家的管理形式。
(2)政体与国体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2、我国的政体
(1)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2)我国政体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民主集中制
①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②表现:
在人大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政体,由人民民主专政决定。
(三)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普选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3]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它国家机关[4]民主集中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这一制度已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
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
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
[1]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它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3]它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4]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相关推荐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日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