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健康发展,提高选拔水平、效率和社会公信力,2010年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等五所国内著名大学合作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为我校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挑选一大批优质高能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推荐原则
(一)自主选拔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中学推荐为主,同时接受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异者自荐。
1.省级重点中学品德优良,素质全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具有特殊专长者。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数学、物理两学科均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新概念作文等大赛中获得优胜或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有关新闻报道为准)。
(二)保送生
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人数
2010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1月25日24:00时。
(二)报名方式: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student/),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提交信息。报考保送生须在“专业兴趣和意向”栏中注明“保送生”。
2.邮寄初审材料。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使用A4纸打印相关材料,并务必在2009年11月26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个人自述(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材料确认。收到报名材料,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确认,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选拔程序
报考自主选拔录取和保送生均需先参加通用基础测试和南京大学特色测试,取得面试资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一)初审及付费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名单将于12月6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截止日期之前网上支付考试费200元。具体办法及详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二)通用基础测试和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南京大学特色测试与通用基础测试同日进行,具体时间近日在网上公布。
3.五校将在26个省(区、市)的29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4.考试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人文与社会、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5.成绩计算
文科考生的语文和人文与社会成绩,理科考生的数学和自然科学成绩均按120%计入总分。其中江苏、广东两省理科考生只计入自然科学中物理成绩。
(三)面试
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统一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公布面试资格名单时一并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资格认定
(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优惠或预录资格。
(二)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高考,但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被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均需参加2010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四个等级的优录政策。等级以我校的书面协议为准。
A等级: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或在高中阶段获得重大科技成果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可破格录取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B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录取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内),可破格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C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录取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可破格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5分)。
D等级: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录取线下5分内,可破格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则加5分选择专业。
(四)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公示结束后,我校向保送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与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签订书面协议。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83306869传真:025-83592888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七、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9年南京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科教事业长足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自主权,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南京大学2009年继续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采取“提前选拔、单独考试、自主确定”的办法,招收一批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类别、对象及考试科目
(一)自主选拔录取
1、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申报为辅。
① 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思想品德优良,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② 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某一学科获省级赛区一等奖或数学、物理两个学科均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者、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一等奖者等。
③ 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等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④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为准)。
2、考试科目
理科:数学、物理、英语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二)保送生
1、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类由个人申报,外语类由我校将名额下达到有保送资格的部分外国语学校,学校根据名额及要求择优推荐。
2、考试科目(竞赛类)
理科:数学、物理、英语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外语类由我校单独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外语类(非英语)专业
1、招生对象:①部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②部分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中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外语能力较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将名额下达到中学,由中学根据名额及要求择优推荐。
2、招生计划:30人左右(文、理兼收)
3、招生语种: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朝鲜语
4、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四)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
1、招生对象:江苏省内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报考者由中学根据我校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数学基地班报考者需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联赛江苏省赛区一等奖,由个人申报。
2、招生计划:①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50~60人,②应用文科强化班20~30人,③数学基地班15~20人。
3、考试科目
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应用文科强化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数学基地班:数学、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2月10日(12月10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
(二)报名原则:①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种类型,不得兼报;②报考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外语类保送生、外语类(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须取得中学推荐资格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入,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2、邮寄材料:材料打印统一使用A4纸,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学校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在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需学校教务处盖章)。
③获奖证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等材料复印件。
三、审核及考试
(一)报名截止后,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二)审核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保送生获奖等级较高且学习成绩优异者,经审定可免试)。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地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考试分别在沈阳、西安、武汉、南昌、广州、成都、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一经确定,即不得更改。
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外语类(非英语)专业统一在南京考点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2009年元旦期间。
四、录取
(一)我校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招生类别分别择优录取。
(二)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应用文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外语类(非英语)专业被录取者,不再参加高考,但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被录取的学生与统考新生一并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凡被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录取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提出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外语类(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时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可破格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5分);入选者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位于前20%者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获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考核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可破格录取。
(四)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
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录取或优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传真:025-83592888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六、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