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招生增新规 严格惩罚作弊
2009-09-10 14:52:04网络资源
记者4月14日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已通过省招考委全委会审定,除增加了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的覆盖面等新规定外,高考违规行为也有了新的处理办法。
新规定中指出,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新规定明确将重点加强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
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记者获悉,对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也新增了处理办法,该类人员将被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志愿填报方面,四川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后,自然取消二视一的投档办法,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在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据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的考生自今年起,将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享受我省现有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