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农民不忍儿子懒惰将其杀死
来源:网络资源 2009-09-07 17:18:20
来宾市陶邓乡六会村老谢屯村民韦必其,由于不堪忍受好吃懒做的儿子经常问家里要钱,在一次儿子强行将家里稻谷拉去卖时,他用农具将儿子敲死。来宾市兴宾区法院日前对这起命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韦必其的正当防卫理由不成立,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9月4日,韦必其不服判决,已委托代理律师上诉。
韦必其今年52岁。去年7月28日,时年24岁的二儿子韦鹰飞向他要钱,遭到拒绝。韦必其称,二儿子平时好吃懒做,经常问父母要钱用,不给就打砸家具或拿家里的物品去卖。当晚,韦鹰飞把家里的粮食装成数包,准备于次日用牛车拉去卖要钱。韦必其见状上前劝阻,见劝说无效,韦必其的妻子便把家里的耕牛拉去收藏,不给儿子拉谷子去卖。次日上午,韦鹰飞找不到耕牛,便推来摩托车把粮食搬上车,准备拉去卖。韦必其一怒之下,就找来铁铲,用铁铲的背面朝儿子的头部和背部敲去,致儿子当场死亡。事后,他找人将死者拉去河边掩埋。半年后,有村民写信向警方揭发,这起凶案才浮出水面。今年7月2日,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命案时,老谢屯69位村民代表向法院递交了请愿书,历数死者的斑斑劣迹,请求法院减免被告人韦必其的罪责(本报7月8日15版曾作报道)。
兴宾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必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他和被害人韦鹰飞系父子关系,是共同家庭成员。被害人执意拿家中粮食去卖不听父母及旁人劝阻,是一种错误行为,但尚未达到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韦必其的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即被告人韦必其是为了使其合法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过当行为属防卫过当,法院不予采信。但鉴于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且系亲情犯罪,结合本案各方面因素考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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