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小语种招生简章
2009-09-01 19:31:34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小语种提前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小语种提前录取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09年继续实行小语种提前录取招生。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暂定计划 | 学费 | 备注 |
日语 | 本科 | 四年 | 20 | 5000元/年 | 文理兼招 |
俄语 | 本科 | 四年 | 12 | 5000元/年 | 文理 |
二、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三地重点中学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09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自愿就读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小语种专业。
三、报名方法:
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针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重点中学发放优秀生推荐表,由中学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和高考意愿进行推荐。
本招生方案不接受学生自荐。
三、测试安排:
学生需参加我校于2009年1月18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请1月12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后中学盖章确认。
时间:2009年1月18日一天
科目:外语(9:00-11:00)、数学(12:00—14:00)、语文(14:30—16:30);
考点:我校将在上海本校、江苏省和浙江省分别设立考点。
报考费:每人100元。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参加我校文化测试成绩,按文理科目进行排序,依据计划一定比例划定小语种招生面试资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我校小语种招生录取的面试。最后综合文化测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按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各省级招生办公示和审批,省招生办审批同意后,我校发放2009年录取通知书。
被我校提前录取的小语种考生可不参加2009年高考,入学后也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或英语专业。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监督电话:021—5434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