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09年日语专业(小语种)招生简章
2009-09-01 17:58:41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2009年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小语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我校将继续进行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提前录取工作,现将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不多于35名(其中文科30、理科5)。
二、招生对象条件
1、十七所外国语学校有志于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学习且取得所在中学推荐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部分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年级综合排名前10%内、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强的省重点中学应届理(文)科毕业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推荐名额下达到中学,由中学根据推荐名额和要求择优推荐。
三、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提前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申请人须取得中学推荐资格后方可报名,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1、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内容包括: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
②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等。
3、我校依据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提前录取招生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08年12月25日前交纳报名测试费人民币60元。
5、我校对初审通过并且已经交纳报名测试费的考生进行文化基础测试和面试。
文化基础测试科目(理科):数学、英语、物理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测试时间:2009年1月1日。
测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南京市四牌楼2号)。
6、由我校相关学科的专家对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7、我校将确定的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拟录取名单通报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拟录取结果。
8、我校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提前录取资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录取资格。
9、被我校认定的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提前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但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四、保障措施
1、严格自律,在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务处、学生处、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组成的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整个提前录取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2、建立东南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专业提前录取测试命题专家库,并随机抽取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及外语口语测试小组,强化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坚持提前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操作程序、选拔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本招生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