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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来源:网络资源 2009-08-30 23:03:40

  吴邦国:各位代表!去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回答了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指明的前进的方向,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形式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还将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任务,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协调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各项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向配套的法律法规,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地位,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立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全年共安排审议20件法律草案,制定国有资产法、社会保险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等,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等。三是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法律起草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法律草案如期提交审议。四是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对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通过向社会全文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对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草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问题,通过立法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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