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高一新生实行高考报名条件告知
2009-08-29 15:51:37网络资源
今年高考临近,有关高考的各种问题也成为许多读者和考生关注的热点。4月24日,自治区招办普招科工作人员做客本报《民生连线》,电话解答了一些读者的询问,以下是部分问答实录。
记者:今年高考报名条件有什么新变化?
答:每年的高考报名规定多少会有一些微调。国家教育部今年明确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均不得报名。
学生:我是中等职业学校的一名学生,明年就毕业了,毕业后我能参加普通高考吗?
答:符合相关条件后就可以参加普通高考。按照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需要符合两个报名条件: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完整学籍,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学生:我现在新疆上高二,我从幼儿园、小学起就在新疆生活,父母是外地来疆务工者,户口均在外地,只有我自己户口在疆,这种情况可以在新疆参加高考吗?
答:这种情况还包括孩子随其父母一方,户口落在新疆、孩子投亲靠友落户口的,这些情况不符合规定条件。按照规定,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是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并且有在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常住户口时间距当年高考时间不能少于两年。所以,这种情况不能在新疆参加高考。
学生:我是考入乌鲁木齐高级中学的阿克苏学生,户口在阿克苏,是否可以在乌鲁木齐参加高考?
答: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面向全疆招生资格的学校,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学校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后,就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
你所就读的乌鲁木齐高级中学具有这种资格,所以你可以在乌鲁木齐参加高考。需要说明的是,考生在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国家级、自治区级贫困县报考的,不享受这些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
学生:我的户口在本地,但长期在外省借读,可否在外省借考?
答:这要视情况区别对待。户口在我区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因公长期在外省牗自治区、直辖市牘借读或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确有困难需在外省牗自治区、直辖市牘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牗自治区、直辖市牘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记者:今年考生能否进行二次录取?能否补录或换录?
答:我区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本科层次录取在7月31日之前结束;全部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本、专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家长:我是一名考生家长,关于新疆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我们能通过哪些渠道提前了解到呢?
答:我们从今年起对全区高一新生实行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告知。每年发放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发放《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告知单》,开学时高一新生须持有家长和学生共同签字认可的告知单到就读高中报到并进行学籍注册,学校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防止出现到高三时,考生和家长因不清楚相关报名规定影响正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