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晋示范高中 新老学生收费不同
2009-08-27 20:23:27武汉晨报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全省今年新增37所省市示范高中,其中武汉市有4所,省物价局表示,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在校生的收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全省新增37所省市示范
高中,其中,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成为省示范高中,黄陂七中、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和文华中学晋升市示范高中。新增的高中从今年秋季招生起,可执行相对应的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和收费政策。
新课改后,普通高中教材的选用范围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随教科书搭售、摊派各种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严禁学校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学生发放教辅资料并收费;学校对教辅资料费的收取,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期末根据学生实际购买教材数量据实结算,多收部分及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