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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2009-07-10 17:39:57福州教育学院

  一、学校全称:福州教育学院(51274)

  二、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新校区:福州市大学城学园南路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招生层次:专科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科类

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

初等教育

(数学与科学方向)

三年

45

理工

师范类

5000/(年·人)

初等教育

(中文与社会方向)

三年

82

文史

师范类

5000/(年·人)

初等教育

(中文与书法方向)

三年

40

文史

师范类

5000/(年·人)

初等教育

(英语方向)

三年

82

文史60

理工22

师范类

5000/(年·人)

初等教育

(信息与技术方向)

三年

40

理工

师范类

5000/(年·人)

音乐教育

三年

40

艺术(文)30

艺术(理)10

师范类

6000/(年·人)

行政管理

(教育管理方向)

三年

45

文史30

理工15

普通类

5000/(年·人)

心理咨询

三年

45

文史30

理工15

普通类

5000/(年·人)

文秘

(办公自动化方向)

三年

45

文史

普通类

5000/(年·人)

导游

三年

45

文史30

理工15

普通类

5000/(年·人)

应用英语

三年

45

文史30

理工15

普通类

5000/(年·人)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50

理工

普通类

5000/(年·人)

  招生对象:福建省高中毕业生

  备注:带※号的专业是与北大青鸟计算机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学生参加我院和北大青鸟ACCP5.0学习。考试合格后,在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北大青鸟APTECH颁发的通行全球54个国家的“软件工程师”资格认证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OSTA软件工程师认证”两份认证证书。录取到该专业的学生除表中所列学费外,要另交北大青鸟ACCP5.0学习培训费3200元/(年·人)。

  六、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符合我院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教育学院毕业证书。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省招生办的招生规定和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尊重考生志愿,遵守“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

  八、录取办法

  1.尊重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顺序,不预设男女生录取比例。对分数较高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可适当考虑录取,不设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出档顺序及“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如此类推。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4、艺术类招生采用福建省艺术联考成绩,文考分上线,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检录。

  6.考生德、智、体和高考总成绩相当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符合省招生办规定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

  ②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7.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的录取,按省招生办规定执行。

  8.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相关专业体检受限考生。师范类各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60m以上、女生身高1.50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的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师范类专业学习及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学生不宜报考师范类专业。学校对入学新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看《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十、奖贷助学情况

  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院奖学金等扶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依据相关文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由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和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学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贷款人,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十一、根据教育部“阳光工程”精神,我院将在招生过程中切实做到六个公开,即为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公开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十二、录取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将在福州教育学院网页(http://www.fzjyxy.com)上公布。也可通过0591-16889858查询。

  咨询电话:0591-8752755287541767或通过0591-16889858咨询

  联系人:洪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91—875275528754176723510009

  传真:0591—87568241或23510009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50001)

  E-Mail:fzjyxyzsb@163.com;网址:http://www.fzjyxy.com

 

[标签: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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