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10:18:4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83号
三、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考生。
7.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8.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10.其他无特殊要求。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94-234142823444402358007
2.传真:0994-23414282344771
2.邮政编码:831100
3.网址:http://www.cjpt.cn
4.E----mail:zml—701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