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9:33:51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3737
院校性质:陕西省属高职院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
学校简介: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文凭资格的计划内统招院校。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录取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满额,可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无专业分数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3、我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为1:1.2。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按照成绩排队接收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至完成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艺术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费标准:
播音与主持、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9800元/年;空中乘务、医疗美容技术、护理、印刷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6600元/年;其它高职专业6000元/年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助学。
毕业发证:
凡就读我院统招各专业的学生,修完所学课程经考试合格,学院给予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82602181
传真:029—82602180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zhxin_77@163.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