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9:05:07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民办职业学院
三、办学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子午校区)邮编:710109
西安市太平峪(太平校区)邮编:710305
四、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即符合录取条件。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明确不报到者,不予录取,往后按分数高低排名依次录取。分数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
3、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均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外语语种不限。
4、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则直接调剂到第二、三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6、在填报高考专科志愿时,请认真查阅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在本省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录取批次,并就近到我院在各地市县报名处或在我院网站进行登记,以便优先录取。
7、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学籍、户籍迁移手续,按时报到。报到时西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六、收费标准:6600元/年;住宿费:600元/学期(暖气、电话、电视等),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人数专业人数
建筑工程管理320名建筑经济管理320名
物业管理100名计算机控制技术100名
计算机网络技术120名软件技术120名
计算机信息管理200名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20名
动漫设计与制作220名应用电子技术100名
财务信息管理300名国际贸易实务100名
电子商务200名工商企业管理100名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100名商务管理120名
物流管理120名
十、通讯方式:
邮政编码:710305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平峪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办热线:029-8495911184959222(传真)
学校招生负责人(签名):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