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8:57:55陕西理工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二、学校概况: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坐落在素有“西北小江南”之美誉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学校校园占地1742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陕西理工学院是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以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006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11个系、1个教学部和2个中心,设有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56个本科专业。学校建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2个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下设71个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484万元。学校馆藏图书158.96万册,中外文期刊3450种。学校教学科研设施齐全,条件完备。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富有敬业精神的教职工队伍。现共有教职工1649名,教师总数1128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41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及省级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获得者27人。各类在校学生2.07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86万人。
陕西理工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培养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己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坚持深化改革、从严治教,积极适应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布局,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课程建设,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课程结构,建立了完备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5万余名合格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均为全国优秀期刊。近5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级政府和企业科研等各类项目847项,发表学术论文5785篇,其中核心期刊2141篇,出版著作和教材279部,具有一批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成果。
学校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18所高校开展了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语学会、英国语言会长期合作。
近3年来,学校先后派出46名教师出国进行学术访问、考察和进修。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开展学术交流。
目前,学校以申硕成功为契机,整合办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人才质量谋发展,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四、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院校
五、录取政策及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故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1、体育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和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办法进行录取。
2、艺术类: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陕西省美术类认可省上的联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外语类: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我校将采取以生源省外语类(或文史类)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办法录取。
4、理工、文史类:
以生源省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六、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文理兼招的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7000元/年、美术学7000元/年;高职: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七、对学生资助(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形式: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2、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3、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办学地点
南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朝阳路(723000)
北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褒河镇(723000)
招办电话:(0916)26419002641884(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snut.edu.cn
招生邮箱:http://zsb.snut.edu.cn
陕西理工学院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