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8:40:46西南林学院
西南林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西南林学院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高等林业院校,并于2009年获批为国家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校址位于云南省省会昆明市,与'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相毗邻。
经云南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审核批准,2009年西南林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为3000名(其中50名为专升本招生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2009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我校录取过程中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2.身体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3.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4.报考英语专业学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生的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规定;
6.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线,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学费收费标准
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我校2009年新生实行按学分收费,按学年预收标准为:英语、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3400元∕生?年,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9个专业4000元∕生?年,艺术设计、动画专业10000元∕生?年,其余未列专业均为4500元∕生?年。
三、奖贷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补助情况
1.单项奖学金
(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每年1500元、1000元、500元、100元4等,奖励面超过15%;
(2)有关用人单位及个人在我院设立了多种奖励金额不等的单项奖学金。
2.国家助学贷款
积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解决他们的学习生活困难。
4.困难补助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且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面达35%,补助标准分别为:(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000元/生?年;(2)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学生1800元/生?年;(3)家庭经济一般性困难学生1000元/生?年。
四、颁发证书情况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南林学院。
五、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寺邮政编码:650224
电话:0871-3863101网址:www.swfc.cn电子邮箱:swfczb@163.com
西南林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