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23:51:10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公办,隶属于四川省交通厅。学院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园大学城内,占地1033亩。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
学院办学层次为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2、我校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生比例。3、我校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4、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挡原则录取。5、我校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
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年。
奖、助、贷学金:国家、学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5000元/年、600元/年、400元/年等;国家、学院助学金分别为3000元/年、2000元/年、400元/年等。社会及企业奖学金分别有:广州市政府、四川路桥集团、港宏汽车、置信技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的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2680050、88905736、13340962210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电子信箱:scvtcc@vip.163.com邮编:611130
招生就业网:http://www.scvt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