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4:36:55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高等学校全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1月18日。批准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
三、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蒿枝坝都市工业园。
四、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位于三峡库区腹地、长江乌江交汇处的重庆市中部经济中心、著名的榨菜之乡——涪陵。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占地总面积505亩,建筑面积17.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59亿元,藏书(含电子图书)29万多册,教学用计算机830台,多媒体教室67间5985座。有建筑实训中心、生化实训基地、食品生产线、财会实训基地、服装与制鞋工艺实训基地、园林栽培实训基地、计算机实训基地、酒店服务实训中心等8个实训基地;设立工程造价、生物制药等47个实训室,开展了药物提取工、营销师、物业管理员、秘书、施工员、预算员、维修电工、车工、铣工等26个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学院与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太极集团、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奥康)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39个稳定的校外产学合作基地,为学生在实训操作及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建设有国家级职教实训基地1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中澳合作推广项目1个。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23人,其中教师24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24人,有博士后1人、硕士研究生34人,“双师型”教师82人,科技拔尖人才3人、名教师1人、专业带头人5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9人,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高级工程师为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
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名称及方向
科类
招生计划
园林技术
文理、三校生
60
应用化工技术
理科
150
生物制药技术
理科、三校生
140
食品工艺与检测
文理
60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理科、三校生
50
供用电技术
理科
50
数控技术
理科、三校生
80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科
1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15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理科
6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理科
60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方向)
理科、三校生
250
物业管理
文理
50
计算机应用技术(平面设计与广告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方向)
文理、三校生
100
网络系统管理(电子商务方向)
文理
50
应用电子技术(制冷技术方向)
理科
180
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
理科
50
服装设计
文理、三校生
120
鞋类设计与工艺
文理、三校生
80
投资与理财
文理
60
会计电算化
文理
180
市场营销
文理、三校生
80
旅游管理
文理、三校生
100
面向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重庆1370人、四川230人、海南40人、安徽50人、湖北40人、广西40人、江苏40人、山西60人、浙江40人、河北50人、新疆20人、宁夏20人、云南30人、贵州30人、福建20人、河南30人、湖南20人、甘肃30人、内蒙古40人、黑龙江20人、山东20人、辽宁20人。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学英语。
九、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录取。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十一、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录取具体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考试科目成绩进行录取。录取专业确定原则上是,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如对所选专业不满意,转专业必须在到校后第一学期内按规定申请办理。
十二、学费标准:学费文科专业:4500元/学年;理科专业5000元/学年;住宿费:公寓住宿四人间1150元/学年;六人间980元/学年;普通住宿500元/学年。
十三、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贫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的证明在当地区(县)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文凭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十五、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
传真:023-72806301、023-72806399、
学院网址:http://www.cqgmy.cn
E_mail:cqgmzsb@126.com
联系人:杨老师、谭老师、王老师、黄老师
特别说明:我院未委托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请考生和家长直接与我院招生办联系,未经过我院招生办录取而产生的问题我院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