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59:3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09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本科、独立学院
二、录取原则
1、学院遵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顺序排序,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招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
3、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的学生须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学院专业招生数额不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4、因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健康等原因,学校将予以退档。
5、报考我院本科艺术类表演(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按照各省艺术类考试规定择优录取。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报考我院专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术科联考。
6、对享受政策加(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7、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8、调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本科1:1.2;专科1:1出档。
9、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收费标准
本院的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600元/学年。
五、奖学情况
为了培养我院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情操和社会竞争力,我院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其中综合奖学金分为校园十佳和一、二、三等奖,校园十佳获得者奖金为5000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可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每年奖学金、助学金总额高达百万元。
此外考生报考我院印刷工程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入学后即可申请“海德堡印刷专业助学金”(最高可达1.5万元/年)。
具体奖、助、勤情况可查询http://csxy.dgut.edu.cn/xsc/
六、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按学院规定修完本专业学分的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校代码:13844
地址: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51号邮政编码:523106
联系部门:招生办联系电话:0769-22680795
学院网址:http://csxy.dgut.edu.cn 0769-22680859(传真)
E-mail:cityczs@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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