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02:37:44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045)
二、校址:湖南省岳阳市中石化长岭炼化公司
三、类型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招生形式:全国高校招生网上录取
五、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及有关招生之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各省招办的要求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3、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4、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专业安排在相同总分的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5、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6、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教学。
七、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文理兼招专业按理科类专业收费),理科类专业4000元/年(校企合作北大青鸟APTECH-BE-NET2.0国际网络工程师班学费7200元/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和证书种类: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三年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达到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等级的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十、学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邮编:414012
招办电话:0730-84524820730-8477988﹝兼传真﹞
网址:www.hnshzy.cn电子邮箱:hnsh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