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9-06-05 13:39:40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第一所交通汽车类普通高职院校,坐落在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郑州市,学院以专科教育为主,以“修德、启智、博学、笃信”为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实施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订单式”培养、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通过工学交替、定岗实习、教学做一体化等教学模式充分提升学生的通用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与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2009年继续面向河南、安徽、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等十二个省招生。
一、学院代码:13498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5、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查询,考生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主页查询。
四、收费标准:统一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每年分别在5700元——5900元之间,住宿费600元/年,书费300元/年(多退少补)。
五、语种要求: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安排教学。
六、帮困措施: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开通“绿色通道”,不使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主要措施有:1、学院设有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奖项,大力提高奖学金总额,扩大获奖面。2、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办公室,学生在报到时向学院学贷中心提出申请,情况属实并经审批后可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学院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对于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助学金。3、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多方位、多渠道的组织贫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既培养他们各方面的实践能力,又为其解决部分生活费用。4、学院每年都开展减免特困生部分费用活动。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贵州毕节地区考生,本人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的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通过贵州省毕节地区教育局文件(毕地教职成字[2006]05号)中规定的资助照顾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学院将按照2005年与农工民主党中央签订的协议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费用给予减免。
七、毕业后待遇: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由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可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代办中高级汽车技术等级证、工程监理资格证书、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汽车驾驶证等相关专业证件。学生毕业后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河南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八、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南段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50062
乘车路线:从郑州市火车站乘53路公交车到终点站即到。
电话:0371-6818771668187719传真:0371-6818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