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6-04 10:41:59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874
第五条学院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国家AAAA级旅游区(威海校区)
济南市历山北路2号(济南校区)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我院创建于1999年,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
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
★办学基本条件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校。建校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学院现已形成以高职高专教育为主体,兼有成人教育的办学格局,向社会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
我校现有济南、威海两个校区,占地近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教学配套辅助设施较齐全,可充分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要。学院目前设有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基础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及图书馆、实训中心、高职教育研究室、韩国语研究所等教学辅助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学院现开设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应用荷兰语、应用意大利语和应用葡萄牙语等包含11个外语语种的应用外语专业以及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现有在校生7500余人,专职教师589人。2008年10月,我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高度评价。2008年,获对外经贸大学指定网络教育教学点,学生可在校内报名参加北京对外经贸大学远程教育,取得对外经贸大学网络本科学历证书。2009年2月,在《齐鲁晚报》、大众网联合举办的教育改革三十年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我院荣获“最具就业推动力高职院校”奖,孙承武院长荣获“职业教育杰出成就奖”。经过多年的发展,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已经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为社会广泛认可的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基础、以素质教育为重点,突出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办学定位
依托区域经济发展,以培养面向广义服务业为主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为方向,以全日制职业教育为主体,兼顾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逐步把我校建设成为服务海内外的省内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特色
我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之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特别是推行双证书制度;坚持走国际化道路,不断整合国内外优势教育资源,形成了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形成了高职教育国际化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的治学理念,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真才实学走进来,为驰骋世界走出去”的育人理念,为了师生一切的服务理念。
学院围绕办学定位,全面实施质量工程,不断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坚持教育创新,坚持外语教学与技能训练相结合,就业能力培养与证书制度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定岗实习相结合,国际就业竞争力培养与实际就业相结合,确保学生“学好一个专业、学习两门外语、掌握多项技能”,着重培养学生的“外语、计算机、人际沟通、专业迁徙”四大能力,并加强了身体心理、生活交友、个性发展、生涯规划和就业、升学等多方面的指导,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院的外语学习模式引领中国外语教育的新潮流,集成化精读,扫描式泛读,无间断背诵,口语学习新理念使山译成为一所能在三年内培养出高级翻译人才的高校。
★就业状况
通过各方面努力,我们较好地实现了“知行合一、德才兼备”的育人目标。多年来,我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往届毕业生中不少已成长为所在单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让每个山译学子找到理想的工作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工作目标。正是由于我们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着力打造招生--—教学--—就业--一体化链条,使我校的学生都能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学校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型的校园招聘会。山译学子以宽厚的知识基础,广阔的国际化视野、较强的专业技能及综合职业素养,突出的外语能力,赢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和称赞。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的公布:各省的招生计划及专业,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送相关省(自治区)后由各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商务日语、应用德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阿拉伯语和应用俄语专业、应用荷兰语、应用意大利语和应用葡萄牙语每年学费7000元,其他专业每年6000元。
第二十二条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奖、助学金:我校学生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按《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文件要求,确定评定比例,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按名次颁发)。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每人1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限山东省户籍学生);所有计划内统招学生还将获得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3164266、83167459
学校网址:www.wsfy.cn
E-mail:wsfy_zsb@126.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山北路2号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