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1 13:00:02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校(国标码12944)
院校概况:学院创办于1956年,现已成为以工科为主,工、管、经学科齐全,专业结构合理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8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210亩,新校区面积880亩,2004年江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综合评估及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均为优秀。连续二届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录取原则
1)按国家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男女比例不受专业限制。
3)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同等条件下志愿优先。
5)考生到校后,在不跨大类情况下可按本人意愿调整专业。
6)外语语种不限。7)美术类专业: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自治区)美术联考(统考)成绩。
收费标准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江西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1)学费:5000元/年
2)住宿费:按住宿条件而定,普通宿舍为400元/年,公寓为900元/年
有关说明
1)我院各专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可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科升本科考试。
2)我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每学期的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5%。
3)对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获得比例为20%,学院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且设有特困基金和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其完成学业。
4)我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在广州、深圳、昆山、厦门、上海设立了就业办事处,负责学生的推荐就业工作,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居江西省普通高校前列。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广场路49号邮政编码:33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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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苏老师、陈老师、夏老师、于老师、王老师、曾老师、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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